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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26届中国东北沈阳展展位火爆预定中  时间:2025年4月24-26日  地点:沈阳国际展览中心 定展热线: 13804040384 联系人:刘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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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发布推动经济持续回升20条新政
来源:admin   浏览时间:2023-12-4   浏览次数:1168次
  

日前,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20条政策举措,旨在巩固增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内容涵盖开展促消费活动、推进城中村改造、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特殊群体就业、支持刚性和保障型住房发展等。

全年举办重点展会200场以上

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抓住元旦、春节等消费节庆时点,策划开展品牌营销推广活动。支持汽车下乡销售,对符合条件的巡展活动主办方,按照场地租赁、展位搭建、供销对接、宣传推介等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场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房产·家居联动促销百日活动,期间组织不少于20场促消费专题活动。办好辽宁名优水产品博览会、农副产品市集等展会,全年举办重点展会200场以上。对在沈阳市举办3天(含)以上的经贸类展览会,规模达到200个以上标准展位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

试点建设40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不断丰富消费新业态、新场景。鼓励深入推进商旅文体融合,围绕“首发+”“夜间+”“文旅+”“会展+”“数字+”,打造创新型、体验型、沉浸式消费新场景。深耕“沈水之阳,我心向往”文旅品牌,打造一批网红消费场景。对积极开拓境内外旅游市场,符合“引客入沈”相关政策的旅行社企业,按照招徕游客数量、在沈游玩天数、游客来源等给予补贴。加快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2023年完成第二批40个试点建设。支持电商直播基地发展,对获得国家及省、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首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奖励500万元

促进文旅产业加快发展。对首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提名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评为“辽宁文化企业10强”“辽宁文化10佳”的企业,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制订《沈阳市繁荣演出市场实施暂行办法》,对招徕沈阳域外观众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大型商业演出给予适当补贴,单场补贴不超过20万元。

在沈开设首店、知名餐饮企业来沈最高奖励20万元

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发展壮大。对批发业、零售业知名品牌企业,在沈开设法人企业首店或旗舰店,含亚洲、中国(内地)、东北、辽宁、沈阳首店或旗舰店,且持续经营1年以上,分别给予20万元、18万元、15万元、12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持续激发住宿餐饮企业活力。对国际和本土(含港澳台)住宿业、餐饮业知名品牌企业,在沈开设法人企业首店或旗舰店,含亚洲、中国(内地)、东北、辽宁、沈阳首店或旗舰店,且持续经营一年以上,分别给予20万元、18万元、15万元、12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年内力争启动一批城中村改造项目

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力争2023年年底前启动一批策划包装成熟、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启动后可迅速实现资金回笼的项目。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以盘活存量为主,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具备条件的城中村改造地块除安置用房外的住宅用地按照一定比例建设保障性住房。按照户型、区位、价格筛选保交楼项目和停缓建项目,在债务产权纠纷、司法诉讼处置完成的前提下,可进行收购、改建为保障性住房。持续抓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危房改造。取消市域内限购政策,推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取消住房销售限制年限规定。试点利用住房公积金向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提供贷款。在沈就业且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新市民、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

支持清洁能源产业实施5个共计60万千瓦新型储能电站项目

支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积极争取新能源产业项目获得绿色电力支持。进一步拓展全市风电光伏建设规模,向上争取可再生能源发电指标。制订《沈阳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沈阳市储能产业发展规划》,围绕推动储能电站建设和促进储能装备制造业发展两条主线,加快实施5个共计60万千瓦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加速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

围绕文旅、医疗、仓储等领域开展“平急两用”设施建设

加快重点项目谋划实施。聚焦20项重点工程及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临空经济区、环城水系、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项目谋划工作,按照储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总投资3-5倍的规模,建好用好储备项目库。

加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应急标准、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围绕文旅居住设施、医疗应急服务点、城郊大仓基地、基础配套设施等领域,建立“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梳理项目资金需求,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对接,推动项目落地落实。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升至30万元

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对符合裁员率和诚信要求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按照中小微企业60%、大型企业30%的标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面向辽宁籍和辽宁省内高校离校3年内未就业及毕业年度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开展3至6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培训学员身份、培训专业类别分别给予500元至2000元/人/月的培训补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

获评国家级智能工厂奖励150万元

加快制造业改造升级。对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高于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体项目每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加强重点领域金融服务支持。积极争取省1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支持,重点支持小微科技企业发展。支持在上一年度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获得创业投资机构以自有资金或管理的基金通过现金方式投资的,按照投资金额的1%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

推动沈鼓集团打造世界一流“专精特新”企业

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推动沈鼓集团发挥央企战略投资资源优势,打造世界一流“专精特新”企业,推动沈阳盛京金控集团联合央企与省组建央地合作基金,赋能资本融合和产业发展。加强沈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沈阳盛京金控集团等国有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创新主体深度合作。

加强项目建设重点要素保障。围绕国家政策导向,积极申报国家增发1万亿元国债项目。运用银团贷款、投贷联动等模式,持续加大对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力度。

鼓励“个转企”“企升规”个别领域首次入库奖励30万元

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能级。落实“四上”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鼓励“个转企”“企升规”高质量发展。对2023年度首次新增入库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及营利性服务业法人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工业企业首次升规给予10万元奖励。加大对民营经济支持力度,持续落实沈阳市民营经济三年行动计划。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民间资本公开推介项目合作需求。

支持企业参加进博会支持二手车出口企业海外建仓

促进对外贸易稳增长。促进外贸“双量增长”,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大型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支持跨境电商重点项目发展,鼓励探索“班列+跨境电商”运营模式,扩大业务规模。支持企业通过跨境电商“9710”“9810”模式开展跨境电商B2B业务,扩大新业态经营规模。支持外贸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特定出口信用保险。对二手车出口企业在整备、检测、鉴定、仓储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企业海外仓建设给予支持。

新建、改造设施种植业项目最高补助3万元

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大力支持设施种植业产业建设,对新建或改造提升项目最高补助3万元,对上一年建成的50亩以上温室小区最高补助10万元。

推进渔业产业发展。对符合要求的新建设施渔业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

来源:辽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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